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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投诉”栏目是鄞州区财政局接收、答复群众举报投诉的重要平台,真诚地欢迎您为鄞州区财政局的发展提出建议,对于我们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举报投诉”使用申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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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您发送的一般举报投诉我们会在10个工作日予以反馈。对于重要举报投诉的承办期限为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则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及原因,办理备案手续。(注: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
参与信访活动请您熟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 《信访条例》 和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 《浙江省信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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