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2007年全省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四位一体”的战略部署,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和“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有所积累、四要增强宏观调控能力”的理财原则,着力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着力财税收入的持续增长和结构优化,着力财政支出向“三最”倾斜,着力健全公共财政制度,着力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着力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新贡献。
做好2007年全省的财政工作,必须深入贯彻“三个三”的工作理念,突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制定、落实、完善鼓励第三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调整三产内部结构,加快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不断提高其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必须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原则,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必须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开拓创新,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一、着力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加大农业投入力度,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水平,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效益农业、生态农业等现代农业,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科技投入和农民培训投入,支持无公害、有机、绿色农产品和区域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完善对农民的直补政策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做大做强产业化经营组织,加长加深农业产业化“链条”,做精一产。发挥财政、税收、政府采购等政策的导向作用,支持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电子信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鼓励企业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鼓励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支持新型能源、可再生能源以及清洁能源发展,做强二产。研究完善现代服务业的财税支持政策,从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等入手,采取综合有效措施,做大三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着力财税收入的持续增长和结构优化,做大做好财政“蛋糕”
在依法治税、规范管理的前提下,认真做好税收分析、预测工作,继续加强地方各税种征管。进一步拓展国有资源性非税收入征管范围,深化社保费“五费合征”工作,完善办法加强对汽车号牌有偿使用权、机关事业单位房屋出租收入等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的征管,切实加强对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海域使用金的征收管理,做好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努力增加政府非税收入,实现收入可持续增长和结构优化。
三、着力财政支出向“三最”倾斜,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要求,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各地新增财力的三分之二以上要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财政支出的重点放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方面;财政支出安排要体现“普惠”的原则,着力向农村和农民倾斜,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向低收入人群倾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确保预算内财政支农支出按法定比例增长,继续落实支农投入“三个高于”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政策,继续实施“四项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推进我省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农村卫生事业财政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和落实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政补助政策,提高农村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快社会保障资金多渠道筹措机制建设,不断加大财政社会保障投入,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努力筹措就业再就业资金,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积极筹措落实财政资金,进一步加大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投入,逐步完善我省财政生态补偿办法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动物防疫基础设施投入,进一步推动“生态省”建设。合理安排预算,重点保障政权建设和政法机关办案经费,将基层统战工作必要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投入,为“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保障。落实宣传文化“八项工程”财政资金,加快推进“文化大省”建设。加强部门配合,积极推进我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促进区域间的协调发展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四、着力健全公共财政制度,深化财政管理改革
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公共财政制度改革,提高公共财政管理能力。关注市县财政运行情况,加强省对市县财政管理。进一步完善预算定额体系,强化项目预算管理,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纳入部门预算的省级预算单位中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定符合我省市县实际的改革指导意见,稳步推进全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和实施财政国库现金管理,制定相关风险控制办法,确保资金安全和风险防范。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扎实做好改革后的预算执行实施工作。贯彻落实《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推动省级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开展自评,逐步建立全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快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和研究,推动全省绩效评价工作全面开展。继续做好全省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工作。努力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制定和完善与《政府采购法》相配套的制度和办法,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严格彩票市场监管,稳步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进程。继续抓好农村综合改革,在重点促进乡镇政府转变职能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化解乡村债务、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改革。继续开发、完善和推广“金财工程”一体化软件,提高财政信息化管理水平。
五、着力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运行安全规范有序
深入开展“五五”财政普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考核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化财政基建支出管理改革,着力构建健全有效的财政基建财务监管体系。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财政监督管理,逐步实现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强化财政专项资金检查,探索开展财政资金有效性的监督;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社会保障资金监管,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管机制。积极清收财政周转金,争取再用两年时间完成财政周转金清收扫尾工作。继续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认真落实相关管理制度,防范和控制债务风险。完善政府外债选项机制,合理把握政府外债规模,建立政府外债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制度。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清查工作,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加快浙江高级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加强会计监管,维护财经秩序。
六、着力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公共财政支撑体系
进一步组织学习和深刻领会省委、省纪委和省财政厅党组在队伍建设方面的一系列要求,并认真逐项贯彻落实。以表彰全国、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契机,在全省财政系统营造“宣传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不断加强系统的队伍建设。深化认识,更新理念,创新方法,继续深化学习型组织建设。扎实开展以提升能力素质为核心的岗位培训,更新干部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干部人文素质,提升财税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进一步形成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规范行政行为,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在深化拓展中不断扩大机关效能建设的成果。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惩防机制和制度,深入构建财税系统惩防体系“防火网”,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学习《党章》的成果。发挥党团工妇在和谐机关建设中的作用,倡导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加强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坚持原则,抓好学习、抓好教育,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管好一个单位,带好一支队伍,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