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
根据省、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总体部署,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鄞州区报名工作统一安排在2007年10月30日-11月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条件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工作,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报考初级资格: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报考中级资格: ⑴大专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⑵本科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⑶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⑷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⑸博士学位。 3、全国统考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1、 初级资格考试: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2、 中级资格考试: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考生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时间 2007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双休日报名) 四、具体报名办法 报名实行属地原则,向我区报名点领取报名资料或登录宁波财税网站(www.nbcs.gov.cn.)下载,报名表必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注确认意见。报名时须携带报名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一寸免冠近照、二寸免冠近照各1张(贴在报名表上)。已在2007年度取得 中级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合格人员,报名时还需持2007年度考试准考证。 考试报名采取现场认证方式进行,必须由报考者本人持有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进行现场确认,其他人不得代替。 五、 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参加考试所要求的会计工作年限和专业资格年限统一计算到2007年底。 2、报名时收取考试报名考务费每科40元,报名同时办理考试用书征订。 六、报名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宁波市鄞州区新城区前河南路16号(鄞州区财政局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28866003、28866603、28866604
(2007-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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