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局长致辞    概况介绍    机构设置    财政通告    鄞财要闻    政策法规    会计事务    网上咨询    下载中心
 
关于公务用车集中保险的通知
区级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镇(乡)、街道办事处:
鄞州区2008年度的公务用车仍实行集中保险,目前有关项目公开招标工作已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定点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鄞州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宁波市鄞州支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支公司等5家。
2.由于各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险种的费率及保费计算办法各不相同,请各单位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定点保险公司,手续由区政府采购办统一办理。
3.保险险种不得超过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险、不计免赔责任险、交强险(其中的车船税列支渠道及科目同“交强险”详见鄞财综[2007]176号文件)五种。
4.如遇车保费政策性调整,将在鄞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网址:www.nbyz.gov.cn
5.保费结算:区级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保费经区政府采购办审核,由区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支付; 各镇(乡)、街道办事处保费经各财政所审核后与各保险公司自行结算。
6.本通知有效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
附件:各公司保费表  
二○○八年一月

(2008-01-16)

关于本站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 管理员信箱 | 帮助指南 | 文件上传
Copyright (c) 2005-2006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浙ICP备060256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