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 | 引 言??
1?北咀荚蚬娣痘蛴惺孪畹幕峒坪怂慵跋喙匦畔⒌呐?露。??
2?北咀荚虿簧婕罢?务重组、建造合同、所得税、保险合同、终止营业、租赁、企业重组、环境污染整治等项目引起并由其他会计准则规范的或有事项。??
定 义??
3?北咀荚蚴褂玫南铝惺跤铮?其定义为:??
(1)或有事项,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
(2)负债,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资产,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4)或有负债,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
(5)或有资产,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资产,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
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
4?比绻?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企业应将其确认为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5?卑幢咀荚虻?4条确认的负债,其金额应是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应按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应按如下方法确定:??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
6?比绻?清偿按本准则第4条确认的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或有事项的披露??
7?逼笠挡挥θ啡匣蛴懈赫?和或有资产。??
8?卑幢咀荚虻?4条确认的负债,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应披露;与所确认负债有关的费用或支出应在扣除确认的补 偿金额后,在利润表中反映。??
9?逼笠涤υ诨峒票ū砀阶⒅邪幢咀荚虻?10条披露如下或有负债:??
(1)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形成的或有负债;??
(2)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3)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4)其他或有负债(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
10?倍杂谟τ枧?露的或有负债,企业应分类披露如下内容:??
(1)或有负债形成的原因;??
(2)或有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如无法预计,应说明理由);??
(3)获得补偿的可能性。??
11?被蛴凶什?一般不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但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则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形成的原因;如果能够预计其产生的财务影响,还应作相应披露。??
12?痹谏婕拔淳鏊咚稀⒅俨玫那榭鱿拢?如果按本准则第10条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会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则企业无需披露这些信息,但应披露该未决诉讼、促裁的形成原因。??
附 则??
13?北咀荚蛴刹普?部负责解释。??
14?北咀荚蜃?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载自2001年度中国会计年鉴电子版)
(2005-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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