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免收副食品价格上涨的影响,根据今年以来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的实际情况,我区对本月在册的961名城镇低保人员、95名城镇低收入人员和6196名农村低保人员实施2008年度第三次困难群众物价补贴。本次物价补贴按城镇人员每人120元,农村人员每人75元的标准发放。 共计发放591420元,其中区财政下拨359070元,镇乡配套232350元,受惠人数总计7252人。该资金将于9月底发放到人。
来源:综合科
(2008-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