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农村医疗住院保险的享受待遇。年度内报销最高限额从20000元提高到25000元;年度有效费用50000元以上部分的大病医疗救助比例从40%调整到 60%,年度救助最高限额从10000元提高到15000元,住院起付线由600元下降到500元。 二是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试点。5月1日起,在事业单位、事业化管理的企业单位、外资企业以及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单位中开展门诊医疗统筹保险试点,目前有10家用人单位的2228名职工参加了企业职工门诊医疗统筹。 三是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从7月1日起,允许农民工单独参加工伤保险,取消了工伤保险与养老保险“捆绑式”参加的限制,保障广大农民工的权益。 来源:综合科
(2008-09-24) |